曝光
发表于 2025-8-8 13:00:53
几个买门面的业主觉得价格不合适,有诉求可以找开发商好好谈,哪怕走法律途径也行啊?可他们偏偏选了最糊涂的招——去堵充电站!那充电站是咱们不少业主日常要用的地方,跟他们的纠纷八竿子打不着,就这么被硬生生逼停,凭什么?
更让人憋屈的是,他们一口一个“为了业主”,可大多数人压根不知情,更没授权!这不是明摆着绑架全体业主的名声吗?现在外面一提咱们小区,可能就带上“不讲理”“爱闹事”的标签了。
想想看,以后咱们出去办事、找工作,人家一听“康德城的”就犯怵;想在小区租个门面、或者有朋友想来投资,一听说这儿动不动就堵路,谁还敢来?守规矩、盼着小区越来越好的业主,凭什么要替少数人的违法行为背黑锅?
这事儿真不能再任由发展了!少数人的私心,不能毁掉咱们整个小区的口碑和生活。咱们得让大家知道,康德城绝大多数业主是明事理、守法律的,绝不能让几颗老鼠屎,坏了咱们共同的家!
曝光
发表于 2025-8-8 16:18:37
牛翻天 发表于 2025-08-08 09:36
守法就不会去霸占别人的
我们也认为共有面积收入归业主,但现在没有业委会,我们该找谁,只能根据现有条例,我们是尊重和支持大多数业主权利的.但堵路并没有经过半业主同意,是剥夺和践踏了其他业主权利,闹事业主將自己想法强加于其他业主,是对其他业主极不尊重和侵犯
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公司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规约》对共有部位进行经营是合法行为。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不允许充电设施建设,即便部分业主未曾亲眼见到合同,在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条款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物业与充电站签订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无悔这一生
发表于 2025-8-8 16:36:43
都是为了钱
gdz
发表于 2025-8-8 17:36:11
刚来 辛苦了 在坚持坚持同志们
gdz
发表于 2025-8-8 17:40:25
你一天天没事哇,在这发这些煽动言论,好多米嘛 转给你 感觉回去洗洗睡了 不要发牢骚,不要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 更不好给相关部门添麻烦 没有一点点觉悟
米饭团
发表于 2025-8-8 19:16:30
康德城吧?好好地人行道,你非要安充电桩,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坑?
牛翻天
发表于 2025-8-8 21:49:36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8 16:18
我们也认为共有面积收入归业主,但现在没有业委会,我们该找谁,只能根据现有条例,我们是尊重和支持大多数业主权利的.但堵路并没有经过半业主同意,是剥夺和践踏了其他业主权利,闹事业主將自己想法强加于其他业主,是对其他业主极不尊重和侵犯
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公司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规约》对共有部位进行经营是合法行为。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不允许充电设施建设,即便部分业主未曾亲眼见到合同,在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条款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物业与充电站签订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你认为是合法的就不要耽搁,去起诉!一切以人民法院判决为准!你认为堵了路,影响你的收入,就报警,同时也以法院判决为准
1996-
发表于 2025-8-8 22:53:27
牛翻天 发表于 2025-08-08 09:16
***……**的门面在主城,不要低估
那你哈p在这里叫啥子叫真他m傻
牛翻天
发表于 2025-8-8 23:00:07
1996- 发表于 2025-08-08 22:53
那你哈p在这里叫啥子叫 真他m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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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山水间
发表于 2025-8-8 23:21:32
不得了哦,人才多的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