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坏人为伍
发表于 2025-8-6 14:02:28
不安全,
无忧玖
发表于 2025-8-6 14:36:25
你可以请律师
daiyao235
发表于 2025-8-6 14:46:13
牛翻天 发表于 2025-8-6 05:27
少鸡八绕……你就是安充电桩老板一伙的
你问问他电梯里面的广告受益业主分到钱没有?
Forg
发表于 2025-8-6 18:16:44
体制内没得人,别在綦江做生意,大綦江的营商环境最差。
牛翻天
发表于 2025-8-6 21:48:03
呙居 发表于 2025-08-06 13:18
充电站是GJ换道超车的大战略,同时也是老百姓两低福利的回报:即低成本出行、低炭排放。商家按GJ和重庆市ZF的要求和标准在康德城建充电站是给我们出行充电提供方便,少数几个人为了个人私利设障阻碍充电站是破坏我们充电出行,她们目无法纪破坏阻止充电站是犯罪行为、少数几个人不能代表什么?更不能代表业主、是在贱踏业主权利,唯有业主委员会才能代表业主。
目无法纪?哈哈哈哈哈,你这么蠢是怎么活下去的
1996-
发表于 2025-8-6 22:53:59
牛翻天 发表于 2025-08-06 05:31
*,给你说,你这个帖子已经被沉底了,你没有发现吗?连你回我的都没有提示,说明管理者需要你不要发言,哈哈哈哈,你看有谁在帮你?
宝p
黯乡魂,追旅思
发表于 2025-8-6 23:07:44
当初为啥不找业委会签合同?而找物业这没产权的二道贩子签?这是各业主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部门谁还敢枉法,你的损失该去找物业去赔偿
牛翻天
发表于 2025-8-7 00:22:50
1996- 发表于 2025-08-06 22:53
宝p
**
1996-
发表于 2025-8-7 05:33:51
牛翻天 发表于 2025-08-07 00:22
**
宝p
牛翻天
发表于 2025-8-7 14:13:37
1996- 发表于 2025-08-07 05:33
宝p
球鸡公不懂的自以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