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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10点30左右进入綦江园区(虎某厂),由于本人家到入职厂有点远,转两道车,还打了出租车40元(由于厂距离国道,都还有徒步30分钟路程,公交车无法到达),【一个人提一个行李箱和两床棉絮,一个枕头,只有打车】
10月23日上午10点30左右,上午入厂后,到宿舍铺好床后,马上就到人事填了一些表格,交了一些证件和资料,就开始到工作岗位开始工作了,熟悉环境和部门领导、同事交流工作,了解厂里的一些基本情况,到车间和车间领导交流,熟悉工艺流程和设备,看工作资料。
10月24号才签的24号的劳动合同,可能在这里就埋下了伏笔,我当时也没有在意。
10月27日(26日星期天休息)由于本人不适应,正常离职。12月9日下午大概6.7点收到的10月工资,觉得不对,当时有事厂里也下班了,就第二天问一下什么情况,也没有发工资条给我确认。
12月10日,还是我主动人事工资情况,人事给我理由,大家看看(上午来的比较晚,下午给安装电脑,所以就没有算报道第一天就没有算工资),不是一天,半天都不算,这就是当时签劳动合同为什么签10月24日
10月23日上午10点过到厂里,这是在坐车时间,难道半夜起来坐车到你厂里。 安装什么电脑,这个不是我的问题,安装什么电脑,本来就有电脑,无非就是企业微信加入,也没有影响我的工作啊。我人已到厂里了,我还能出厂找其他工作算工资吗。(熟悉环境和部门领导、同事交流工作,了解厂里一些基本情况,到车间和车间领导交流,熟悉工艺流程和设备,看工作资料)。不是工作吗,无语了。
可想这是什么厂,这一天的工资,半天都不算,打工人的悲哀啊,窃取打工人的一天血汗钱,一天工资就把你们看清了,还好没有在这个厂里干哟。说这些提醒咱们打工人,出门在外要防人之心不可无啊!本人叙述真实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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