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公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 府,区级国 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在綦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綦文委发〔2025〕40号)要求,区文化旅游委组织开展了綦江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自主申报、街镇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区文化旅游委研究等程序,形成綦江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入选名单共13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12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非遗保护中心提交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异议项目名称、异议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区非遗保护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匿名异议或超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52号区文化馆(区非遗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48618059
电子邮箱:1031684775@qq.com
附件:綦江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共13名)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来源:綦江文旅体、綦江区文化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