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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合法者撑腰?綦江一家合规充电站被堵80天的生存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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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7:16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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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7:19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这个逼*,敢在小区车库安装充电设备充电进行商业经营,你脑壳进水,不弄你才不正常。你所谓的单方面合法是建立在违备全体业主利益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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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7:19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耍娃023 发表于 2025-08-02 19:00
     合法的充电站?你们只是认为自己合法而已。小到租赁一个柜台一个单间住宅,大到租赁一块场地一个厂房或者购买一套大别墅,难道你们不应该了解目标物的所有权归属?难道不应该了解作为出租出售方是否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租赁权么?难道你们真的对开发商无权利擅自出租全体业主共有土地的情况一无所知?若你们真的不知道不去调查核实,只能说明自己的工作做得不好,常识性基础性问题都要犯错,最终还倒打一耙说合法的维权业主是闹事者。你们应该搞清楚,这些业主才是这块土地的合法所有者。是你们和开发商沆瀣一气,未经合法所有权业主的同意擅自建设充电站。你们居然还说自己报警?强行占有别人的合法土地居然还觉得自己有理。是不是某一天有个中介把你的房子擅自出租了你就默默承受结果?      
       我们再来看看重庆市发改委关于充换电投资备案要求:1.电动汽车经营性充换电设施项目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2.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经营性充换电装置建设)(复印件1份);3.场地租赁合同(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4.物业权属证明、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5.停车场现场照片、拟建充电桩车位照片、四至图(原件1份);注:占用既有居民小区经营性车位建设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经相关程序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资料,加油(气)站、地下停车场需要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或企业出具安全评估承诺书。这里面非常明确的要求你们作为专业投资建设充电站的企业居然一无所知?你们在计划投资建设充电站时候难道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ZF文件?你们在计划租赁康德城这块土地时没研究调查土地的归属权?发改委的备案是企业承诺制,备案投资单位自行对租赁合同及场地所有权使用权承担责任。自己犯错却要把责任转嫁他人,责怪ZF部门不维护你们的权益,怪罪土地合法拥有者围堵充电站。甚至污蔑合法维权者为闹事者。你们自己不觉得可笑吗?
        合法就是合法,非法就是非法。不管你们和哪个单位签订的合同,未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就是违法的,从始至终无任何法律效力,从签订合同那一刻起就 注定了今天的结局。别再自欺欺人了,早点另谋出路吧!
   

你说的很对,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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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7:29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南岸区 重庆南岸区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3 07:09
确实,如果手续不合法,不怪谁,正因为手续合法,才能理直气状,不惧黑暗

可能租赁有问题,业主不追认,如果真是这样合什么法??!!!物业公司办的烂事!!!!像这样的物业办的烂事多得很,到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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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7:34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其江耍哥 发表于 2025-08-03 07:19
这个逼*,敢在小区车库安装充电设备充电进行商业经营,你脑壳进水,不弄你才不正常。你所谓的单方面合法是建立在违备全体业主利益基础上。

你先了解下充电站建设位置,是损害小区业主,还是共赢,闹事业主是为了你们大家利益,还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应了解清楚。如果收益部分给业主,业主都应有一定收益。几个闹事业主主要目的是为了退购买的门面和想要开发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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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7:42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其江耍哥 发表于 2025-08-03 07:19
这个逼*,敢在小区车库安装充电设备充电进行商业经营,你脑壳进水,不弄你才不正常。你所谓的单方面合法是建立在违备全体业主利益基础上。

如果业主亨有部分充电站收益,这个收益是长期性稳定的,而少数门面业主为了自己利益阻止充电站营运,实际是损害了广大业主利益来满足他们的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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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7:44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充电站还需要员工在那里守到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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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7:45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累伤 发表于 2025-08-02 16:53
那业主的权益由谁来保障?肯定有原因的

几个少数门面业主代表不了广大业主,他们闹事是个人行为,没有得到广大业主合法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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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8:07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6656 发表于 2025-08-03 06:03
在别个门面前面修充电桩才是丧尽天良吧,一家子都不安好心所以才做这种缺德事吗

在少数业主闹事前,我充电站正在与物业商量服务康德城业主充电,每户业主晋升一人为VlP,给予充电优惠并赠送一定额度的充电服务费卡,让康德城业主在充电站亨受到充电站带来的优越感。几个门面业主为一己私利损害广大业主利益,你们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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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8:24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楼主不找办手续的闹,业主不找物业闹,最后只能楼主和业主闹,是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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