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耍娃023 发表于 2025-08-02 19:00
合法的充电站?你们只是认为自己合法而已。小到租赁一个柜台一个单间住宅,大到租赁一块场地一个厂房或者购买一套大别墅,难道你们不应该了解目标物的所有权归属?难道不应该了解作为出租出售方是否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租赁权么?难道你们真的对开发商无权利擅自出租全体业主共有土地的情况一无所知?若你们真的不知道不去调查核实,只能说明自己的工作做得不好,常识性基础性问题都要犯错,最终还倒打一耙说合法的维权业主是闹事者。你们应该搞清楚,这些业主才是这块土地的合法所有者。是你们和开发商沆瀣一气,未经合法所有权业主的同意擅自建设充电站。你们居然还说自己报警?强行占有别人的合法土地居然还觉得自己有理。是不是某一天有个中介把你的房子擅自出租了你就默默承受结果?
我们再来看看重庆市发改委关于充换电投资备案要求:1.电动汽车经营性充换电设施项目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2.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经营性充换电装置建设)(复印件1份);3.场地租赁合同(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4.物业权属证明、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5.停车场现场照片、拟建充电桩车位照片、四至图(原件1份);注:占用既有居民小区经营性车位建设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经相关程序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资料,加油(气)站、地下停车场需要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或企业出具安全评估承诺书。这里面非常明确的要求你们作为专业投资建设充电站的企业居然一无所知?你们在计划投资建设充电站时候难道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ZF文件?你们在计划租赁康德城这块土地时没研究调查土地的归属权?发改委的备案是企业承诺制,备案投资单位自行对租赁合同及场地所有权使用权承担责任。自己犯错却要把责任转嫁他人,责怪ZF部门不维护你们的权益,怪罪土地合法拥有者围堵充电站。甚至污蔑合法维权者为闹事者。你们自己不觉得可笑吗?
合法就是合法,非法就是非法。不管你们和哪个单位签订的合同,未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就是违法的,从始至终无任何法律效力,从签订合同那一刻起就 注定了今天的结局。别再自欺欺人了,早点另谋出路吧!
你说的很对,支持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