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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8000元,你领了吗?
符合条件的创业小伙伴们,有一笔钱赶紧去申领!
01 八类人群:
法定代表人是8类人群的可以申请:1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2登记失业的农村自主创业者、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之前为登记失业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5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零就业家庭人员、7农村建卡贫困户人员、8残疾人员),除高校毕业生人群外,其他群体人员均应具有重庆市户籍。
02 申报主体:
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03 申报条件:
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标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申报截止时间计算),带动就业3人以上(不含本人),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
04 补助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开办多个企业的,一方享受之后,另外一方不再补助)给予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05 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提供已下材料:《重庆市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表》(现场索取)、工商营业执照、个体经营者或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符合扶持人群的佐证材料、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咨询电话:023-48671135 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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