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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党委副书记被提起公诉!
近日,重庆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何勇(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何勇,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何勇利用担任原璧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原合川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合川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沙坪坝区常务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何勇简历
何勇,男,汉族, 1959年12月出生,四川西充人,大学本科文化,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08—1984.01 四川省綦江县农业局干部
1984.01—1985.05 四川省綦江县委办公室干事
1985.05—1989.08 四川省重庆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研究室干部(其间:1987.04—1989.08挂职綦江县,曾任城郊区党委副书记、县政研室副主任、古南镇党委书记、县政研室副主任)
1989.08—1993.07 四川省重庆市委组织部综合处干部(其间:1992.12—1993.07挂职任四川省重庆市石油公司副总经理)
1993.07—1995.09 四川省重庆市石油公司副总经理
1995.09—1997.06 四川省重庆市燃料公司总经理
1997.06—1997.12 重庆市燃料公司总经理
1997.12—2000.09 重庆市璧山县委副书记
2000.09—2003.01 重庆市璧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
2003.01—2003.03 重庆市合川市委副书记
2003.03—2007.02 重庆市合川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2007.02—2009.08 重庆市合川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2009.08—2009.09 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常委
2009.09—2014.05 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2014.05—2014.07 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2014.07—2016.09 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16.09—2018.01 重庆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厅局长级)
2018.01 市政协换届不提名
2020.04 退休
来源:最高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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