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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集资款“打水漂”纪委监委帮追得归还
“10年了,没想到这8万块还能回到我们手里,感谢、感谢。”近日,在綦江区石壕镇青坪村集资款追回统一返还现场,村民们一边数着现金,一边紧握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手,激动地表达感激之情。
原本属于青坪村6组32户村民的钱,因何打了水漂?这还得从2011年红椿村修路一事说起。当年,石壕镇启动了红椿村到石壕矿的村级路建设,该路途经青坪村,青坪村6组村民出于生产生活需要,集资10万元准备修建一条700米的支路,并将其中8万元作为工程款提前支付给了施工方。
第二年,綦江区公路建设指挥部将该条支路纳入了村级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因此不再需要村民自筹资金。但在工程结算付款时,因镇村干部沟通衔接不畅导致重复付款。
时隔多年,当石壕镇发现问题向施工方索要8万元工程款时,却未能得到回应。2018年,石壕镇青坪村村委会将施工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施工方重复收取8万元工程款事实清楚,但时间过追诉期,对青坪村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集资款一天没追回,村民们心中的巨石一天不能放下。2020年12月,綦江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
“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法律追责有时限,纪律追责无期限。集体资金不能因为个别干部的失职而蒙受损失,必须严惩失职失责行为,向施工方讨回工程款。”站稳群众立场,永葆为民情怀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庄严承诺和使命担当,带着这样坚定信念綦江区纪检监察干部立即开启调查工作。
经过详细的调查,区纪委监委主动联系施工方,想通过“请进来”“坐下来”的方式与其好好谈一谈,却不曾想施工方打起了太极拳,始终联系不上主要人物。请不进来便只好主动走下去,区纪委监委相关调查人员一路辗转到施工方在各区县的工地以及在主城的办公室找人。
付出总有收获,通过多天的努力终于与施工方业主得以见面,但对方死死抓住“追诉期已过”的辫子不放,没有任何想退款的意愿。对此,纪检监察干部改走“情感路线”,把前期收集到的关于村民们集资不易的故事,以及各部门为施工方在綦施工提供优质服务等信息转化成一个个动人的故事,讲给对方听。
纪检监察干部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经过多翻触膝长谈后,施工方答应全额退还工程款。同时,在这起事件中,4名工作失责的镇村干部受到纪律问责处理。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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