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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綦江增量房契税如何网上申报?内附优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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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楼主
发表于 2021-4-29 12:00: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重庆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綦江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关于增量房交易契税涉税事项的告知书

尊敬的购房人:

为了方便您知晓增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交易契税政策和申报缴纳方式,现作如下提示:

一、购房人申报缴纳契税的义务

契税申报缴纳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增量房交易契税缴纳期限的公告》(渝地税公告〔2017〕1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年第2号)及相关规定,在我市辖区内转移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契税条例的规定,在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并在纳税申报期满之日起60日内缴纳税款。

二、购房人申报缴纳契税的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纳税人(购房人)自行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以下称线下申报)或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申报(以下称线上申报),建议纳税人(购房人)采取此种方式申报缴纳契税。

线下申报时提交身份证件的原件到綦江区税务所第一税务所申报缴纳(地点: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D区税务28、29号窗口,联系电话:48602795)。线上申报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房屋交易模块进行申报缴纳。

第二种方式为购房人自愿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即税务代理人)代理购房契税申报缴纳事宜。

即购房人自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购房人名义申报缴纳契税。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为购房人强制代理契税纳税申报事宜及强制代收代缴契税。

三、委托代理申报缴纳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购房者)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属于自愿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购房缴税事宜,为民事法律关系。因委托关系而造成的相关法律纠纷由双方按民事法律纠纷处理,购房人作为契税的纳税主体身份不因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而改变。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导致税款未及时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据相关税收规定,依法对纳税主体(购房人)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同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代理人)予以罚款。税务代理应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无税务代理协议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税务代理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綦江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2021年4月

契税税收优惠政策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2.市、县级人民政 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


纳税人增量房契税自行网上申报流程

一、纳税人购买新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网签,网签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增量房网签信息关联。

二、开发商关联网签信息后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chongqing.chinatax.gov.cn注册个人账户。



三、购房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左侧功能树选择“房产交易套餐”,



点击进入页面后,找到一手房交易“增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购房人适用)”点击进入,进行信息采集,点击“查询已关联房屋房源信息”找到需要申报的房屋,补录共有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注意:非住宅或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的房屋不需要采集家庭成员),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



四、返回上一页面,在左侧功能树选择“房产交易套餐”,找到一手房交易“增量房申报(购房人自行申报)”点击进入,选择“查询增量房销售采集信息”,找到需要申报的房屋后点“计税”,核对无误后点“申报”。



来源:大美綦江
https://h5.cqliving.com/info/detAIl/28497437.html?cid=28497437


(2楼)沙发

发表于 2021-4-29 12:00: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日本
(3楼)板凳

发表于 2021-4-29 14:10:22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不想被开发商挪用契税款的,可以看下
(4楼)地板

发表于 2021-4-29 14:32:50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对于第一套住房贷款应免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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