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田
发表于 2025-8-12 16:41:40
不与坏人为伍 发表于 2025-08-07 18:24
说句你不爱听的话,第一条就不安全,容易火灾,发生火灾谁负责,
家里煮饭都容易的火灾,那你就不要在家里用电用气了嘛,天天就是那这个说是,
太阳在冬天
发表于 2025-8-12 16:57:39
门市前面挡住别人生意了,自己门市前停车都要钱,而且三期门口那个超市是车库,都被用来弄成超市,整的停车转一圈,还要收费
心若如水
发表于 2025-8-13 09:32:07
蝙蝠侠中队 发表于 2025-08-11 18:39
管我皮实,你这种人活着就是社会最底层
你这种人就是垃圾,有本事的早就做实事了,只有你这种垃圾才在网上相狗一样叫
老紫薯道山
发表于 2025-8-14 23:29:57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9 12:20
我们也认为共有面积收入归业主,但现在没有业委会,我们该找谁,只能根据现有条例,我们是尊重和支持大多数业主权利的.但堵路并没有经过半业主同意,是剥夺和践踏了其他业主权利,闹事业主將自己想法强加于其他业主,是对其他业主极不尊重和侵犯
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公司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规约》对共有部位进行经营是合法行为。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不允许充电设施建设,即便部分业主未曾亲眼见到合同,在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条款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物业与充电站签订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没有业委会,物业不知道小区的业主吗?没有业委会钱就发不出来了??嘛业委会当幌子,说白了业委会也不可靠!把收益公布出来!小区多少业主多少钱平摊下来每家每户多少钱就行了,扯那些有的没的还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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