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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倡议书
全区广大经营者、消费者:
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坚决遏制非法捕猎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理念,我局已全面启动打击非法捕猎行为专项行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经营者严守底线,坚决杜绝非法交易
1.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和发布广告。
2.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菜单、招牌、广告宣传中不得含有“野味”“野生”等易引发误解的表述,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清晰、可追溯。
3.广告从业机构和发布单位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涉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及禁用猎捕工具的广告,电视、广播、报纸、户外、网络等各类媒体要从严把好广告内容审核关,杜绝违法广告出现。
4.各类交易市场开办方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非法交易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主动向市场监管、林业、公安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执法检查。
5.网络交易平台要切实履行信息审核责任,及时清理下架涉及非法交易的内容,严防线上渠道为违法行为提供空间。
二、消费者理性消费,自觉拒食拒购野味
1.充分认识滥食野生动物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和生态危害,彻底革除食用“野味”的陈旧观念,树立“病从口入”的风险意识,不做“野味”的消费者。
2.优先选择来源合法、检验检疫合格的肉类及制品,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理性的饮食习惯。不购买、不消费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药品、工艺品等。
3.积极关注身边的市场、餐馆、网络平台等场所,发现任何涉嫌非法交易、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请及时通过12345热线或12315平台举报,也可直接向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反映。
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行为专项行动,对非法捕猎、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一经查实,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同守护綦江区生态安全与公共安全!
2026年4月1日
来源: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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