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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执鲜明丨执行法官既“解案结”更“解心结”
2020年11月28日,郭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同学张某外出,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侧翻,造成双方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2022年4月28日,綦江法院判决郭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505,997.09元。由于郭某未履行赔付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綦江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陷终本之僵局
由于郭某系在校大学生,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綦江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郭某毕业参加工作后,仍拒绝履行赔付义务,綦江法院于2026年3月12日依法传唤郭某到院接受调查。郭某以刚参加工作无力履行为由推诿赔付责任,并谎报工作收入。
施拘留之惩戒
鉴于郭某未如实申报个人财产,且取得收入后仍长时间未履行赔付义务,綦江法院依法决定对郭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执行法官并未简单一拘了之,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入探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郭某称,事故发生后其父母主动垫付了张某的医药费10万余元,其虽然已工作8个月,但因租房、购置工作用品等开支后并无多余款项,若被拘留将影响后续工作,希望法院组织双方协商。张某及其父亲称,由于郭某长时间未履行赔付义务,为了治病家庭已负债十余万元,但张某与郭某曾经是同学,不忍心看到郭某被司法拘留。
解双方之心结
执行法官敏锐察觉到案件的调解基础,耐心组织双方执行和解。通过不懈努力,张某、郭某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郭某当场履行首笔赔偿款8万元,并为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行为书面具结悔过、当场道歉。张某对此予以谅解,并申请提前解除对郭某的拘留措施。鉴于郭某深刻认识并改正错误,积极履行赔付义务,綦江法院依法决定提前解除对郭某的拘留措施。
2026年3月23日,张某及其父亲专程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致谢,案件矛盾得以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綦江法院聚焦涉民生执行案件,深入开展“终本出清”,既严厉打击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又抓住有利时机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以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下一步,綦江法院将持续深化“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强化惩戒与教育并重、力度与温度并举,推动更多“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綦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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