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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整治旅游市场经营乱象问题的公告
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持续规范我区旅游市场秩序,我区正接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再次公布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以低于成本价格招徕游客,通过强制购物、增加自费项目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虚假宣传,夸大旅游服务内容、标准,误导游客消费;未与游客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不规范和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损害游客权益等。
(二)整治导游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擅自变更行程、缩短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向游客索要小费等问题。
(三)整治“羊儿客”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羊儿客”与旅行社相互勾结,非法招徕游客参团旅游;自行收客、租赁车辆并提供导游讲解服务等问题。
(四)规范景区及周边秩序。清理景区及其周边游摊散贩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打击“黄牛”倒票、拉客宰客;整治景区内商家强买强卖、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规范景区内交通秩序,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等。
(五)整治旅游购物场所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旅游购物场所与旅行社、导游勾结,通过商业贿赂等手段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虚高标价,欺骗游客消费等。
(六)整治“四黑”问题。加大旅游客运市场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旅行社“五不租”落实情况,查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交通工具、选择不合格供应商的行为;配合查处非法营运,网约车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旅游包车未持有有效包车牌、不按包车牌载明事项运营等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查处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和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相关经营许可的购物店等。
(七)整治旅游市场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景区对游乐设施、缆车、索道、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定期维护保养;指导旅游景区科学核定最大承载量,完善游客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在旅游高峰期合理控制游客流量,及时疏导游客,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投诉举报
为方便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举报旅游市场中的不法行为,我们特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一)投诉热线:023-12345。
(二)举报电话:区文化执法支队:023-48621127。
(三)现场举报:可前往区文化旅游委反映问题。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向主管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4日
来源:綦江文旅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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