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全面实施 居家护理月补贴上限提至800元
记者2月11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作为全国首批3个省级试点地区之一,重庆自2025年8月启动试点。此次政策全面实施后,居家上门服务消费补贴比例由40%提高至50%,月最高补贴额度从500元上调至800元。项目周期为2026年1月至12月,重庆作为试点地区政策结束时间与全国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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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规,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维持消费抵扣比例40%、月最高补贴800元不变。通知要求各区县做实老年人能力评估,提前摸排失能老人底数,通过第三方集中评估等方式降低实施成本,为精准发放补贴及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供数据支撑。
在扩大服务供给方面,新政明确引导发展“养老+物业”“养老+家政”“养老+平台”等新业态,鼓励长护险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面纳入合同网签,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亮证服务。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通知强调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农村延伸服务,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水平,探索解决农村养老服务消费能力不足问题。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主任齐芳表示,本轮补贴政策从需求侧与供给侧双向发力,补贴比例与额度的调整既契合我国超九成老人居家养老的国情,也符合重庆城乡养老服务发展的实际需求。齐芳建议,下一步应加快制定消费补贴项目实施细则,完善差异化服务定价机制、优化服务机构分类监管机制、加强动态跟踪评价,推动重庆养老服务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为全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提供“重庆经验”。
政策解读
问: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全面实施阶段相对试点阶段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主要有两个方面变化:一是提高居家上门服务消费抵扣比例和额度,自2026年1月1日起,居家上门服务消费的抵扣比例由40%提高至50%,月最高补贴额度由500元提高至800元。二是扩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补贴项目由14项增加到47项。
问:试点期间已领取消费券的失能老年人,全面实施阶段还能领取消费券吗?可以领取多长时间?
答:项目全面实施周期为12个自然月(2026年1月至12月),重庆作为试点地区项目结束时间与全国同步。我市从去年8月开始试点,试点期间已领取消费券的失能老年人在全面实施阶段可以继续领取消费券。
问: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在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按照民政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全面实施阶段,明确要求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引导发展“养老+物业”“养老+家政”“养老+平台”“养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业态,鼓励长护险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等主体参与养老服务,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探索解决农村养老服务消费能力不足问题。为提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消费,规范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市民政局正在研究制定《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操作指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式合同(示范文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政策文件,与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价格机制。
问: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参加消费补贴项目有哪些具体要求?如何办理?
答:按照民政部要求,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参加消费补贴项目需要经过三个步骤:机构备案、机构信息发布、补贴资格申请,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备案、发布信息及补贴资格的审核。需要注意的是,为加强服务规范管理,《通知》明确要求参加消费补贴项目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渝悦养老”应用开展合同网签,按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提供服务人员证书,将服务人员录入从业人员数据库,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时出示服务人员工作证(含从业人员码),“渝悦养老”应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人员身份核验和满意度评价等功能。
问: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安全和质量,《通知》中明确要求“加强服务规范管理,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合同网签,服务人员按要求持证并亮证服务”。服务人员持证要求详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重庆市民政局根据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情况动态更新。
来源:重庆市政 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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