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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綦江区委社会工作部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从事综合行政事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募名额
招募1人,性别不限。
02
招募对象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TW高校毕业生、TW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三)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
(四)进行失业登记的 16-24岁失业青年。
注:毕业学年在校生是指毕业前一年的9月1日至毕业证书发证之日;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是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失业青年是指在申请就业见习岗位前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专升本、本升硕、硕升博的高校在读生不得以前一阶段学历申报参与就业见习。
03
招募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学、社会工作、新闻传播等专业优先,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04
见习期限
12个月(不少于3个月)。
05
见习待遇
签订见习协议,基本生活费2330元/月、工作餐(与在职干部职工相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06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报名时请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发至邮箱19196382779@163.com。
07
注意事项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2号)要求,同一见习人员在我市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就业见习月数计算,实际见习期不满1个月的不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3—48690999
**重庆市綦江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1月5日
来源:微信号綦江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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