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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綦江区城市形象,全力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等规定,綦江区公安局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
綦江城区范围内所有城市人行道、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消防通道及重点商圈、校园、医院等公共场所重点区域。
三、整治重点
1. 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反限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放以及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停放车辆的。
2.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及时停车让行的。
3. 机动车超速、闯红灯、违法载人、超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掉头、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4. 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无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戴安全头盔、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5. 行人闯红灯、横穿道路、跨越隔离设施的。
四、整治措施
1. 公安机关将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对违停车辆通过采取移动抓拍及电子抓拍进行重点查处,对违法停车拒不驶离的将采取拖移的强制措施。
2. 公安机关将对违法停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在平安綦江等媒体平台进行曝光。
3. 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温馨提示
有关部门已对有条件的区域建设停车位、增设限时停车位、摩托车停车位,请各位驾驶员按规定停放,严禁占用公共资源停放,主动维护停车秩序。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綦江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5年10月22日
来源:平安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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