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 綦江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綦江人社〔2023〕1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经通惠街道党工委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公共环境卫生保洁,用工地点在通惠 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綦江区脱贫人口及监测户(未消除风险)(通惠街道户籍优先),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3.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安置对象 1.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3.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 4.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7.因户籍迁出重庆市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8.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四、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8月26日(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通惠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就业窗口
(三)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扶贫手册(或证明)、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竞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便民服务中心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同市场监管所、乡村振兴办等相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初审结果。
(二)考察 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为23元/小时,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每月最高工资不超过1104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七、其他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在任职期间违反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聘。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通惠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老师 咨询电话:023-48882741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 府通惠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2日
来源:通惠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