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营盘山小学2025年秋一年级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25号)、《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季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綦教基〔2025〕8号)、《綦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中小学招生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结合区教委依法招生原则,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应当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招生计划: 营盘山小学拟招收6个教学班,45人/班,共计270个学位。
招生范围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中心城区实行户籍生对口入学与非户籍生统筹入学相结合的原则,户籍生指在学校招生辖区范围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非户籍生指户籍未在学校招生范围的已购房业主、暂住人员、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中心城区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綦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中小学招生办法》规定,营盘山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包括杨家湾社区、核桃湾社区、代家岗社区、长生沟社区、石佛岗社区。其中石佛岗社区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南州小学或营盘山小学入读。核桃湾社区和长生沟社区可自主选择营盘山小学或瀛山书院小学入读,不得兼报。
招生顺序、时间安排、结果查询
招生顺序
正式网上报名
6月10日-13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家长,分批次在“渝快办”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
在线报名顺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6月10日 ,“三对口”类,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凡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第二批:6月10日 ,“户籍对口”类,即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房屋不在范围内),但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且已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在第一批次审核录取后,继续审核录取。
政策安置的入学儿童在区教委统筹下在6月10日报名。
第三批:6月11-12日,“房产对口”类,即父母在招生范围内购房的非户籍生。申报“长幼随学”的,可视为“房产对口”类。该类儿童在第一、二批审核录取后,如有空余学位,继续审核录取,如果学位不足,则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解决,不能解决的,到中心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第四批:6月13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即中心城区内无固定住房产权的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中心城区内无固定住房产权的务工人员子女,在第一、二、三批次学生审核录取后,根据中心城区及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申请入学。
线下报名安排
若线上报名存在问题,可前往学校线下报名点办理。批次顺序与线上同步。 线下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地点:营盘山小学-校门右侧综合楼“线下报名窗口”
结果查询确认及入学通知书发放
学校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验录取,家长及时查看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小学确认时间为6月18日前,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月30日前,对经审核录取、家长确认入学的学生,学校通过“渝快办”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
其他情况
(一)区内拆迁户子女的入学安置。 拆迁户的实际居住地,原则上安置在居住地社区所对应的小学入学,若无学位,则安置到附近有学位的小学入学。需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户口在拆迁地的证明材料;拆迁协议;拆迁办出具的已拆迁证明;拆迁户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二)现役军人、烈士和人才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申报“长幼随学”的需提供户口本、“长孩”在我校的就读证明(提前到学校教导处打印),“长孩”与“幼孩”的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等,线下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五福路19号
来源:綦江区营盘山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