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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创动态丨3000多尾鱼增殖放流护生态
2月25日,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我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增殖放流生态补偿。
在綦江大桥附近水域,非法捕捞当事人在众人的见证下将一桶桶鲜活鱼苗放入綦江河中,一尾尾鱼苗倾泻而出,消失在清波荡漾的河水中。“我充分意识到非法捕捞的行为是违法的,今后我会引以为戒,绝不再犯,如果在河边看到有非法捕捞的行为,我也会对他们进行劝阻。”非法捕捞当事人苟某说道。
区检察院和非法捕捞当事人一起对鱼苗进行投放
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以来,区检察院共办理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追偿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当事人共增殖放流成鱼78.8千克,幼鱼15.44万尾。
“今天增殖放流的鱼共有3000多尾,主要有草鱼、花鲢、鲫鱼等,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决不能简单一诉了之,我们不仅要打击破坏环境的行为,更要让非法捕捞当事人明白自己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积极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修复生态环境。”綦江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成员宋孝洪表示,接下来,区检察院将严格落实长江生态保护责任,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打击危害长江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文图:张梦寒 邓大伟)
来源:文明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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