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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公正担使命,润物耕心获锦旗
“法官,感谢你们。不管二十年前还是现在,我女儿的官司打到法院,始终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决。今天,我要为你们献上锦旗,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人民法院是为人民做主的,人民法官是既严肃又善良的好法官。”当事人陈某的母亲张某一边握住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着,一边为綦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干警送上锦旗。真诚的言语和鲜红的锦旗,代表了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无上赞誉。
1999年,时为中学生的陈某因在放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脑部等处受伤。此后十年间,陈某多次到医院治疗,并在几年后发现精神障碍等新病情,先后被鉴定存在数个伤残等级。2008年,陈某以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等相关疾病被鉴定为三级伤残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为其主张了20年的残疾赔偿金。
后陈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20年期满后的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因陈某不同病情在不同时间导致不同伤残等级,陈某有关损失是否已满20年、相关费用起算时间点的确定直接影响到陈某的本次诉求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民一庭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陈某的监护人张某年老体弱,诉讼能力不足,一边照顾陈某,一边为打官司奔波,十分辛苦。办案团队耐心与张某沟通,安抚其情绪,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诉讼引导,在案件办理中认真审查核实证据,研究前几案判决和法律适用问题,组织资深法官研讨案情。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按其责任比例赔偿原告陈某10年的残疾赔偿金、护理依赖费、续医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驳回了陈某其余诉讼请求。该案判决后,原、被告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陈某的监护人张某表示,法院判决公正,其坚决服从。
张某为表感谢送来锦旗,锦旗上“廉政和善为人,依法依据判案”几个简洁大字,映照出民一庭法官谦逊廉洁、公道正派、鱼水情深、业务本领过硬的伟岸形象,这一份来自群众的真心是他们新年以来的最大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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