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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简 章 击 为加强我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效发挥政 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綦江人社〔2020〕45号)文件要求,经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委员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招用、动态退出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岗位2个,具体岗位由镇党委统一安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35周岁以下,具有本镇户籍,大专学历及以上,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热心基层公共服务,能够胜任拟招聘岗位的工作;
3.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者、社会工作者优先;
4.对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本土优秀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超过纪律处分有关规定期限的。
2.违反法律受处理、涉黑涉恶受处理向组织隐瞒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未接受处理的。
4.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
5.不支持、不配合重点工程或中心工作的。
6.有煽动、串联、胁迫、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扰乱正常信访秩序或者公共秩序行为的;造谣、传谣或在网络上发布不实负面信息的。
7.近三年党员民主评议中曾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
8.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但未结案的。
9.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由报名者本人进行报名,组织推荐报名由各村(社区)向镇党群办提供推荐表,并通知推荐人员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7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东溪人民政 府镇党群办公室(镇政 府A栋304办公室)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除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还应提供毕业两年内登记失业的相关证明。
2.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3.镇党群办资格审查。镇党群办将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说明不符合的原因。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7月12日
考试地点:镇政 府四楼会议室
考试形式:由镇党群办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综合排名择优录取。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作为考试合格人员。
(四)考察
对考试合格人员,由镇党群办组织进行考察,重点对本简章第三条第二款(报考条件)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者,由镇党委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合格者列入岗位培训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对办理聘用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6个月以上的,体检费用由单位全额报销(凭医院出具的收费依据)。
(六)岗前培训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用人选。
(七)办理聘用手
与拟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此次招聘属于全日制用工,采取派遣的方式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合同签订的时间不超过3年。
(八)动态管理
对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岗位出现的空缺,优先从考试合格人选中选聘,岗位空缺公告在镇公告栏和各村(社区)公告栏中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
五、劳动报酬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工资为18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并按照重庆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参加五险。
六、退出公益性岗位的情形及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享受补贴期满。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享受补贴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违法。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签订合同后,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的,从受到处罚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三)处分。公益性岗位中的党员同志,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四)违规。公益性岗位人员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有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务协议。
(五)其它。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应现有工作岗位的其它情形。
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 府党群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小梅、张艺耀,联系电话:48752114,48754517,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来源:东溪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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