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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援助帮老人维权
綦江居民陈某今年81岁,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膝下二子,经协商,由大儿子负责陈某的生活费,小儿子负责照顾陈某的生活起居。期间,因陈某与其小儿媳妇发生纠纷,小儿子将陈某赶出家门,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大儿子得知情况后,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暂时将陈某安置在某养老中心生活,并负担了所有费用。
为了解决以后的赡养问题,近日,大儿子陪同陈某前往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陈某的赡养纠纷。该中心立即审查受理了此案,并第一时间指派经验丰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此案。工作人员了解到老人年迈行动不便,多次往返老人暂居的养老服务公司了解案情、收集证据,随后帮助陈某向区法院正式提起了诉讼,要求其小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在綦江区法院开庭审理前,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维护受援人 权益、平息家庭纠纷为出发点,向陈某的两个儿子详细讲解《民法典》《老年人 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打出“亲情牌”,劝说陈某的小儿子要顾念母亲的养育之恩,最终两个儿子就陈某的居住问题、赡养费、医疗费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由区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目前,案件已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重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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