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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不是法外地 为区城管局、通惠街道点赞 近期,在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城管局、住建委、规自局等有关部的指导下,各镇街、社区的密切配合下,綦城人民的支持下,城区开展了拆违工作,目前已取得进展。通过拆违工作,既维护了社会公平,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也增强了群众遵纪守法观念。 2021年5月12日,在綦江区通惠街道金科御景江湾小区饭后散步,发现13栋1单9-2业主正在吊装钢筋,抬头一看,其已在楼顶完成现浇。其行为带来的后果如下: 2.从房屋结构来看,新搭建一层,房屋原有承重能力发生改变,带来安全隐患; 3.从房屋整体来看,改变整个原有规划设计,破坏小区环境; 4.从相邻物权来看,严重影响前后两栋楼的采光。 发现上诉问题后,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上楼查看,发现其并没有在其门口和顶楼处张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询问工人,工人不知情,表示按业主要求施工。 2.拨打物业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业主的属于抢建、偷建,明天将上门查勘。 3.询问开发商,了解到13栋属于虽洋房区域,但其顶楼只是普通的顶楼,并不是传统意义的顶跃,没有露台等。同时未避免违建发生,通往顶楼只预留了检修口,并没有公共通道。 3.拨打綦江区城市管理局电话,值班人员告知:目前城区范围内,新交付小区一律不准违章搭建。明天将由综合执法支队违建大队会同通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上门现场查勘,判断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2012年5月13日,区城管局、通惠街道第一时间上门现场查勘。经查,13栋1单9-2业主擅自在楼顶搭建的现浇结构建筑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属于违法建筑!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建筑,同时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未停止违法行为或逾期未处理,将采取强制措施。执法人员在其门口醒目处,张贴了《重庆市城市违法建设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渝綦江城管违建责停〔2021〕28123号)。 请13栋1单9-2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按要求拆除违法建筑。不要对党和ZF的决心表示怀疑,更不要挑战法律的权威。 此次事件从发现到处理,前后不足24小时,区城管理局和通惠街道用有效快速的行动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你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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