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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31 19: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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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南岸区 重庆南岸区
这是我今天在綦江市民服务中心经历的一个事件,写出来,给准备卖清水房的朋友提个醒
綦江各位准备卖房的朋友们,特别是清水房房主,一定要看完这个真实案例
咱们綦江一位大哥(A房东)卖房踩了新型骗局,差点惹上巨额赔偿官司,套路特别隐蔽。
骗子完整套路拆解(ABC单)
1. 中间人B找上门
出价爽快,说先把房子买下来,暂时不过户,等他找到下家C之后,直接让大哥把房子过户给C就行。
话术:这样可以省两次过户税费,大家都划算。
2. 关键挖坑步骤(90%房东都会中招)
本来只需要签一份A和B的买卖合同,约定仅配合过户。
骗子会找各种理由哄劝房东:
银行贷款需要
报税要用
流程必须走形式
哄着房东单独再和最终买家C,重新签一份全新的《房屋买卖合同》。
3. 后续大坑爆发
B拿到房子后自己装修改造,以次充好,虚高卖给c的房价,C入住后,以质量问题,要求退房。b和c可能就是一伙的
原本瑕疵是B装修造成的,如果只签了A-B的合同,房东A完全不用担责。
但是因为房东亲手和C签了独立买卖合同,合同直接生效。
C可以直接起诉登记产权人A,要求退房、全额赔款、承担维修费。
A房东需要自己举证问题不是自己造成的,举证难度极大,白白卷入漫长官司。
这3句话一听就要提高警惕
1. “只是走个流程,额外签一份合同而已,对你没影响”
2. “就帮忙代签一下,只为了办贷款,不算真实买卖”
3. “大家都是綦江本地人,还能坑你不成”
綦江房东卖房4条保命原则
1. 一户一合同
真实交易和谁成交,就只和谁签合同,拒绝给陌生第三方另行签署买卖合同。单纯协助过户≠重新成为卖方。
2. 所有附加条款白纸黑字写清楚
如果约定代为过户,一定要补充免责条款:
本过户仅为协助履行前序合同,出卖人不对房屋后期装修、质量问题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3. 大额交易一定要打产调,资金尽量走官方监管账户,别轻信口头承诺。
4. 任何空白合同、没看清条款的文件,一律不签字。签字=承担法律责任,人情不能凌驾于法条之上。
卖房是半辈子的积蓄,别为了省一点税费,给自己埋下好几年的隐患。
綦江准备卖清水房的房东们,转发给身边准备卖房的亲戚朋友,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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