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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31 09: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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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渝中区 重庆渝中区
注意看哈!綦江现在举报河水发臭、偷排污水这些,查实了直接发500到2000块现金!你们家附近有没得那种臭水沟或者乱排污的?
原标题:发现这些水环境违法行为,请立即举报!
前言
水是生命之源,保护綦江的碧水清流,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参与和监督。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綦江区生态环境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涉水环境违法线索。只要你的举报内容属实,并经查证处理,就有机会获得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一起来看看,哪些行为可以举报?怎么举报?
一
重点举报以下14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
结合綦江区水环境保护实际,我们重点引导公众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这些行为:
(一)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旅游、游泳、垂钓;
(二)在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三)损毁、涂改或擅自移动保护区警示标志、隔离防护网、视频监控等设施;
(四)在保护区内设置经营性餐饮娱乐设施(如农家乐)、堆放运输污染物的仓库码头,或非法采砂、进行对水体有污染的水产畜禽养殖。
生活污水与水质异常:
(五)因管网破损、混接、淤堵等问题导致生活污水直排溢流;
(六)河流出现明显异常颜色(发黑、发黄、发白等)或散发浓烈臭味,且受影响河段长度达100米以上或水域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
(七)城区外公共水体(河流、水库、坑塘等)出现颜色异常或散发浓烈臭味(经营性水体除外)。
企业或个人非法排污:
(八)通过渗井、渗坑、私设暗管,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九)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放;
(十)未经批准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或未按批复要求设置(位置、水量、浓度不符);
(十一)向水体、河湖滩地、岸坡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或其他污染物;
(十二)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容器等;
(十三)畜禽养殖废弃物直排、泄漏,未采取有效措施;
(十四)养殖专业户未实行雨污分流,未建设或未正常运行畜禽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
二
举报渠道
发现以上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向我们反映:
(一)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綦江生态环境",直接在后台留言举报;
(二)举报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023-48668586,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15922812349;
(三)来访举报: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新兴社区登瀛大道1号綦江区生态环境局3楼信访接待室;
(四)来信举报: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新兴社区登瀛大道1号綦江区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401420。
三
奖励如何领取?
(一)您提供的线索必须是未被生态环境部门掌握、且未被媒体曝光的。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并尽可能明确举报对象和违法事实。匿名举报也有效,但请一定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方便核实和发放奖励。
(二)举报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我们将按规定程序确定奖励金额(500元至2000元),并通知您。实名举报人请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提供银行账号信息;匿名举报人请在举报时留下联系方式,我们核实后会将奖金汇入您指定的账户。
(三)逾期或无法联系,将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四)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渝环规〔2025〕1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
严格保密,请您放心
我们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您的同意,绝不会将您的联系方式透露给被调查对象。如有违规泄露行为,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同时,举报人也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切勿捏造、歪曲事实或伪造材料骗取奖励,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护綦江的绿水青山,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请勇敢发声! 您的每一次举报,都是对綦江水环境的一份守护。
来源: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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