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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保洁,协管共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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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渝中区 重庆渝中区
原标题: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

岗位名称岗位数量用工性质工作地点备注
公共环境卫生保洁3全日制石角镇各村居
公共环境卫生保洁15非全日制石角镇各村居
办公室协管员6全日制石角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以及我市户籍下列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

(二)招聘要求

1.具有我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4.办公室协管员需要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残疾人;登记失业的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退捕渔民;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且未在我市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超过纪律处分有关规定期限的;

2.违反法律受处理、涉黑涉恶受处理向组织隐瞒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

5.注册工商信息人员(含:营业执照、法人、股东、监事等);

6.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目前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7月10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便民服务中心就业窗口,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主页、增减页及本人页)、对应身份的印证材料(如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变突发事件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六、拟聘公示。

根据报名初审结果和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和石角镇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我镇将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关系),确立劳动关系,完善相关手续,并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23元/小时计算,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需购买第三方意外险)。

八、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石角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8250716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

来源:石角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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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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