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135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綦江交巡警曝光一批货车交通违法行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楼)楼主
    发表于 2024-2-22 10:23: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重庆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货车道路交通事故,全力营造辖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綦江公安交巡警支队持续严查货车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违法曝光,希望大家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现将查获的典型案例曝光,希望广大货运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

    车牌号:渝AH318*
    违法驾驶人:李某峰
    违法时间:2024年1月31日8时43分
    违法地点:国道353两扶路5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

    案例二:

    车牌号:渝DC120*
    违法驾驶人:何某
    违法时间:2024年2月1日15时19分
    违法地点:省道104线193公里100米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三:

    车牌号:渝D0607*
    违法驾驶人:张某奎
    违法时间:2024年2月2日10时46分
    违法地点:县道赶水镇赶水1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四:

    车牌号:渝DR075*
    违法驾驶人:王某江
    违法时间:2024年2月2日10时49分
    违法地点:省道104线193公里100米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五:

    车辆号:渝DM168*
    违法驾驶人:周某其
    违法时间:2024年2月3日10时02分
    违法地点:安稳镇外环路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六:

    车辆号:渝DN801*
    违法驾驶人:唐某平
    违法时间:2024年2月3日10时05分
    违法地点:安稳镇外环路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七:

    车辆号:渝DX510*
    违法驾驶人:田某
    违法时间:2024年2月3日10时22分
    违法地点:安稳镇外环路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八:

    车辆号:渝DW571*
    违法驾驶人:杨某宇
    违法时间:2024年2月4日14时49分
    违法地点:省道104线211公里100米处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

    案例九:

    车牌号:渝D0771*
    违法驾驶人:谢某
    违法时间:2024年2月8日10时30分
    违法地点:省道104赶水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

    案例十:

    车牌号:渝D3266*
    违法驾驶人:吴某友
    违法时间:2024年2月20日11时31分
    违法地点:打通白岩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的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

    案例十一:

    车牌号:渝D5843*  
    驾驶人:廖某明
    违法时间:2024年2月19日10时20分
    违法地点:国道210线2323公里50米处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的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

    案例十二:

    车牌号:渝D8617*   
    驾驶人:李某福
    违法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37分
    违法地点:北渡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十三:

    车牌号:渝DY251*
    违法驾驶人:曾某
    违法时间:2024年2月21日10时43分
    违法地点:省道104线193公里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行驶时速超过10%以上未达20%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

    警方提示

    各位货车驾驶员千万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安全自己也安全大家!

    原标题:平安春运 交巡警同行丨綦江区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第四期)

    来源:平安綦江

    (2楼)沙发

    发表于 2024-2-22 10:31: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綦江在线免责声明:
    1.本论坛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和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2.请尊重网络道德,不发表污言秽语,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和个人隐私。
    3.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
    4.请遵守论坛规则和版规,不进行刷屏、重复发帖、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行为,若有违反,有权予以删除。
    5.严禁对本站复制和建立镜像,转载本站原创内容需获得本网站授权,同时需注明出自“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
    QQ|联系我们|綦江在线 ( 24小时举报:13002367666 邮箱:2433943356@qq.com 渝ICP备1400453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85883000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007号)

    GMT+8, 2025-5-3 19:31 , Processed in 0.118297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AI 画廊

    © 2008-2023 qj023.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