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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綦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案件,在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官耐心细致辨法析理,解答了原告张某的疑惑,最终张某当庭自愿撤回起诉。
案件回顾
该案源于2019年江津区政 府的一起征地项目,由于案涉项目辖区街道办事处张贴的拟安置对象名单首次公示中有原告张某的名字,后在安置对象名单第二次公示中又没有张某的名字,张某未得到安置。张某对此心存怨气,后向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申请,要求该单位履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法定职责。重庆市江津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作出答复后,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 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张某仍不服,乃至法院。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綦江法院审理。开庭审理中,承办法官打破常规审理方式,对被告举示的证据中张某有疑惑的均一一作出解释,案件事实调查结束后,张某表示已清楚在该起征地项目中其最终不是安置对象的原因,心中的困惑已打开,不用继续审理。张某自愿撤回起诉,该起行政争议得到化解。
綦江法院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行政审判过程中注重了解案件成因、确定实质诉求,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原标题:「司法为民」綦江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行政争议案件
来源:重庆綦江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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