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綦江区古南街道德信小区的王先生(化名)反映,小区对面“风雷动网吧”长期容许未成年进入,与管理人员协商无果。
2022年2月15日上午,綦江区文化旅游委执法人员对綦江区风雷动网吧进行了暗访,暂未发现场所有未成年人上网。
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前往,出示证件后依法对该网吧上网人员进行排查。这一次,该网吧容许未成年人上网的情况被逮了个正着:在该网吧的67号机器上,一名疑似未成年人被发现。经查该上网人员从后门进入,绕过前台登记通过上网软件APP直接开机上网,自述年龄16岁,通过信息比对,确认该上网人员为未成年人。
2月17日,綦江区文化旅游委对风雷动网吧涉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一事立案调查。
2月24日下午,执法人员对该网吧进行复查,暂未发现场所有未成年人上网。
3月2日,綦江区文化旅游委对该网吧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网吧法人已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同时綦江区文化旅游委对该网吧法人及现场负责人开展了警示教育,责令场所守法经营,加强场所巡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延伸阅读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来源:阳光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