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路边停车不交费,小心变成“老赖”
法院:在路边划线停车位停车,要及时缴纳停车费,避免形成欠费记录。
案 情 回 顾
A公司负责对綦江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进行停车收费和管理。杨某名下牌照为渝D×××××的车辆自2016年10月份开始多次在綦江城区路边停车,每次停车后均未及时交纳停车费,A公司收费系统显示,2016年10月至2021年5月期间,杨某渝D×××××的车辆产生停车费多达2523元,A公司多次向杨某催收,杨某以车离场后,收费系统却仍在收费为由拒不缴纳。后双方沟通无果,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原告根据有关规定和授权,负责经营管理綦江城区的临时占道停车位,为占用停车位的车辆提供服务,有权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虽然原、被告未签订书面停车服务合同,但是杨某名下的车辆多次停放在原告经营管理的停车位上,应当认定被告名下车辆占用了原告经营管理的收费停车位,接受了原告的停车服务,应当按照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停车费。
法院审理
法 官 释 法
对停车费有疑问应及时联系收费公司或路边管理员协商解决。
现如今私家车辆却来越多,停车一直是上下班的难题。车主在路边停车时应当及时交纳停车费,对停车费有疑问时,及时联系收费公司或路边管理员协商解决,避免出现累计停车费越来越多,以至于成为“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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