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至綦江至万盛高速公路(塘河至蔡家段)、江津石门至永兴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21C0196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项目概况: “江津至綦江至万盛高速公路(塘河至蔡家段)、江津石门至永兴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www.ccgp-chongq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1965 采购执行编号:BA202100901
项目名称:江津至綦江至万盛高速公路(塘河至蔡家段)、江津石门至永兴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服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80,000.00元
最高限价:7,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本次招标涉及的实际起点、里程均以工可报告推荐方案为准。1、江津至綦江至万盛高速公路(塘河至蔡家段)路线起于江津塘河附近,与既有江合高速相接,向东经永兴、蔡家方向布线,终点在蔡家附近分别与江习高速、渝赤叙高速转换,并与江津至綦江至万盛高速后续主线顺接。路线全长约29公里。2、江津石门至永兴高速公路路线起点与在建的渝泸北线高速相接,向南布线至盘滩后,利用在建白沙长江大桥跨越长江并穿过白沙镇规划区,再向南布线至永兴镇。路线全长约35公里。 | 7,680,000.00元 | 1 | 项 | |
最高限价总计:7,6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起效之日起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包括“公路”; 投标人应进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03.93.109.52:8088/gl)”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批复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投标人完成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勘察设计工作)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1月22日 至 2021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www.ccgp-chongqing.gov.cn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 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 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 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 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2月13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3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13日 14:00
开标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 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采购经办人:吴老师
采购人电话:1363839955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616号交通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童渝
代理机构电话:0234721730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琅山新区鼎山大道水木年华津华大厦1幢2-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363839955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