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随人茫茫
发表于 2024-10-7 11:43:50
自己不善保管,弄丢随身物品。即使被无良之人故意拿走了,也没必要紧倒在綦江在线上发这件事情的文章。又不是多贵重的物品。
可爱的琳妹妹
发表于 2024-10-7 14:19:13
可爱的琳妹妹
发表于 2024-10-7 14:26:47
可爱的琳妹妹
发表于 2024-10-7 14:35:02
随风飘……
发表于 2024-10-7 14:44:40
几十岁的人了 吃多很了?
半层面纱
发表于 2024-10-7 14:46:04
可爱的琳妹妹 发表于 2024-10-07 14:26
真的是 我发了这些管他啥子事情 他这么心慌干啥子 吃多了没事干
那就不知道他的意图了,不妄自猜测
随风飘……
发表于 2024-10-7 14:55:33
XhWZY 发表于 2024-10-06 23:39
即便是道德义务,也要去尽力做到,将心比心,人多多行善,会有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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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遇到子弹
发表于 2024-10-7 16:39:02
你这种**怎么说的出口哟,一看就长期偷鸡摸狗
刘宇内
发表于 2024-10-7 16:55:49
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不过这是道德层面的。你可以占有,只要没被人查到就行。
房东的猫眯
发表于 2024-10-7 16:59:06
放心,就凭他这样写,就不可能要的回来https://app.qj023.com/public/emotion/face_04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