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xp
发表于 2023-7-30 07:35:15
本职工作,有什么好炫耀的
劳动者最光荣
发表于 2023-7-30 08:41:13
我的被盗了都没有查到,一个星期后我在万盛上班自己看到了。现在警察也怕小偷了
永远开心就好了
发表于 2023-7-30 08:55:15
严打
房东的猫眯
发表于 2023-7-30 09:48:21
打击罪犯0容忍https://app.qj023.com/public/emotion/face_jizhi.png
活受罪
发表于 2023-7-30 10:11:14
这种批娃儿,应该把脚杆手杆打断,让他长记性。
实哥
发表于 2023-7-30 10:56:29
我的报警也没人外理,这些警察不作为
实哥
发表于 2023-7-30 10:57:36
文龙所的对人民的财产不负责
坚持一定能成功
发表于 2023-7-30 14:58:20
名字不好取呢 发表于 2023-07-29 10:40
这个指认好像是一个破旧的电动车,价值管不到一万
我也疑惑哪辆旧车怎么能值一万元
我已经不年轻
发表于 2023-7-30 16:19:57
偷电瓶的怎么没有抓到过
网贷新世纪鸦片
发表于 2023-7-30 16:26:30
名字不好取呢 发表于 2023-07-29 10:40
这个指认好像是一个破旧的电动车,价值管不到一万
指认现场,不是去指车,值钱的被盗的那辆之前就停在那里被盗,指认现场的时候,不方便在把被盗的车拉回那里去指着拍。明白吗?
就好比凶手指认现场,在指认现场过程中不可能在把尸体拉过来摆起道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