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住房城乡建设政务营商环境监督员全区公开聘任啦!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关于推荐区住房城乡建设政务营商环境监督员的函 各街镇,区级各部门,区住建行业各企业,各有关单位:为健全住房城乡建委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完善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作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住房城乡建设干部队伍,营造务实、高效、廉洁的住房城乡建设政务营商环境,现决定在全区公开聘任一批住房城乡建设政务营商环境监督员(以下简称营商环境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各街镇、各部门、各企业的“两代表一委员”,特约监察员,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物业企业、工业企业等负责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聘任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和其他不良记录;作风正派,公道正义,诚实守信。
(二)有从事住房城乡建设政务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敢于监督。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离退休干部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有开展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三、聘任程序(一)推荐1.个人自荐。全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陆綦江区人民政 府政务网站区住房城乡建委专栏(http://www.cqqj.gov.cn/bm/qzfcxjw/)下载并填写《綦江区住房城乡建设政务营商环境监督员推荐表》,请所在村(居)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2.组织举荐。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系统等相关单位,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推荐,填写《綦江区住房城乡建设政务营商环境监督员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二)考察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聘任条件规定,对推荐人员进行考察。
(三)聘任经考察合格的,择优聘任,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发放《綦江区住房城乡建设政务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证书》,聘任期限为两年(从聘任证书发放之日起算)。
四、监督内容营商环境监督员对区住房城乡建委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含抽调、借调和非在编职工)实施监督:
(一)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征收、服务等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八严禁”“十二不准”等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条例》和《重庆市綦江区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綦江纪发〔2014〕62号)等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
(六)遵守其他作风效能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监督方式
(一)在办事过程中发现区住房城乡建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在作风效能、廉洁纪律等政务营商环境方面存在问题的,随手拍下照片或视频,进入“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众号,点击右下角“随手拍”栏目,进入举报页面,以文字、照片或现场视频等多种形式,将举报内容和拍摄的图片、音频、视频等上传至举报平台。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对反应的问题按程序及时处理和反馈。
(二)每季度开展一次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收集营商环境监督员反馈基层、企业和群众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宜
请各部门、各街镇、各企业积极推荐区住房城乡建设政务营商环境监督员人选,同时也热忱欢迎关心区住房城乡建委政务营商环境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报名。《綦江区住房城乡建设政务营商环境监督员推荐表》可扫描成全彩色光面照片PDF文档发送到549716736@qq.com,也可以信件方式邮寄至綦江区通惠街道市民服务中心B栋五楼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人事科收。推荐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止。
(联系人:朱红,联系电话:48678517)。附件:綦江区住房城乡建设政务营商环境监督员推荐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2022年4月20日来源:綦江人民政 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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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来抢食!!!! 这个对于在线的部份网民来说,
完全是量身制作啊。
既然给予这部份人这么好的平台,
应该积极相应才对啊。
为何这部份人如此的消极?
难道是他们属于那种平时闲话多,
上台表演的时候成了怂货?
去看烂尾楼吗 是过程还是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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