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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猛如虎 
 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是造成 恶  性  交  通  事   故的诱因之一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文明出行” 进行集中曝光(第二十四期)  
以下曝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1人  
 1、7月2日19时55分,欧某礼酒后驾驶渝DCY31*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村路糖果厂三叉路口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城区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将受理为刑事案件办理。  
 以下曝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6人  
 1、7月1日6时56分许,夏某志驾驶渝BLR41*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 綦江区赶水高速路口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赶水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2、7月1日19时26分许,谢某军驾驶渝BW693*两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綦江区扶欢镇林地村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赶水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谢某军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  
  
 3、7月2日19时34分许,范某强驾驶渝DP210*两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赶水镇岔滩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赶水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范某强还存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摩托车、超员、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900元的处罚。  
  
 4、7月2日19时47分许,张某文驾驶渝DGA23*两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 重庆綦江区三江黄荆村9公里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三江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5、7月2日21时23分许,罗某龙驾驶渝DVF66*两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綦江区三江黄荆村4公里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三江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6、7月1日20时52分,王某华驾驶甘NR403*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行驶至打通镇兴隆湾路段,被交巡警支队打通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王某华于2018年6月1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已被綦江区公安局处罚,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已受理为交通行政案件办理。  
  
 酒后回家可选择的方式很多 但驾车绝不在此之列 希望大家珍惜生命 远离酒驾 平安回家  
 原标题:夏季行动|酒驾醉驾曝光台第(二十四)期  
 来源:平安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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