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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一名七岁的小孩,随母亲一起从浙江回老家探亲时,被邻居家养的一条狗狗抓伤,他的母亲王女士就带着孩子去医院,准备打狂犬疫苗针,正巧碰上了邻居的狗主人,为了顾上面子轻信了狗主人的一席话,就放弃了打狂犬疫苗的计划,便带着儿子回家啦,母子二人回到浙江打工常住的地方,三天后王女士就发现儿子的身体有些不对劲,以为是他儿子逃学不想去学校读书,后来越看越不对,儿子食俗不佳喊头昏,头痛,呕吐,严重脱水症状,有时像机器人一样的抖动,王女士急忙又带着儿子又去医院检查,经医生检查正式诊断为感染狂犬病类犬,随后王女士带着七岁的儿子碾转浙江,上海,北京,几家大医院救治,还是没有挽回孩子的生命,他这次真绝望了但是他的肠子都悔青了
,事后王女士再次返回河南商丘老家,便找到了那个养狗的邻居,但是邻居说:你的儿子被狗抓伤属于意外,我这里有一万多的没有,是谁看见我家狗狗抓伤了你的儿子,作为仁道主义我可以捐献一万块钱给你,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都闹得个不欢而散,为此已经陷入了一个僵局。
事情发生2个月后,王女士一纸诉状将邻居的狗主人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已受理了该侵权案件?
近日河南商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当地派出所出警笔录,资料和法院工作人员调查卷宗来看,王女士的儿子回老家探亲时被邻居家的狗狗抓伤,随后被感染上狂犬病毒,不幸去世,被告人其狗主人未作好管理的防护责任,尽负主要责任,原告王女士知道被猫狗咬伤抓伤,必须要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仍然没有给他的儿就医打狂犬病毒疫苗针,延误了最佳急救时间,才导故了自己的儿子狂犬病发作死亡?
法院一审判决:①被告方的狗主人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费用,并赔偿给原告方王女士,②剩余的百分之三十的费用,由原告方王女士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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