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坚持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行,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科学规划村庄布局,防止“有村无民”造成浪费。健全ZF组织领导、农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引导在村农民和在外老乡、规划师、设计师、大学生、企业家等共商共议村庄建设目标定位、任务举措。提升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确保村庄规划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自然资源禀赋相契合,同风土人情相协调,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相一致,以村庄规划凝聚共识、汇聚人心、集聚力量。
(三)实行清单引导。鼓励以县为单位编制公布“我的家乡我建设”政策清单,明确政策措施和服务事项,优化政策和服务支撑,让建设家乡的各方人士稳得住、有期待、有保障。以村为单位编制需求清单,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聚焦农民群众所急所盼,优先将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纳入清单,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建设重点,强化家乡建设需求牵引。
(四)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支持实施“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建立健全ZF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乡村建设投入机制,推行乡村建设筹资奖补机制和“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共投机制,变传统的“ZF单投”为“多方众筹”。全面落实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用地、用水、用气、用电等要素保障方面对建设家乡项目给予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村庄开展增减挂钩产生的节余指标,可按规定支持本地区村庄产业发展项目和公共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设计师、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企业家等,对其子女、配偶、父母等近亲属在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养老入院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乡村医生、驻村镇设计师倾斜,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
(五)创新活动形式。发挥乡情馆、村史馆对乡情乡愁的记录作用,打造在外人士的情感地标和精神家园。建立乡村两级人才名录,组建乡村人才联谊会,利用重要节假日举办座谈、观摩、走访等活动。用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平台,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庆祝丰收活动,架起在村农民和在外人士交流交往的桥梁。常态化举办村庄发展大会,用好家乡群、朋友圈、贴吧、热话等新媒体“圈子”,共话村史、共商村事、共研村计,吸引在外人士回归。加强村庄历史故事、知名人物、发展变迁等村情文化的整理宣传,激发各方人士情感共鸣和家乡建设热情。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多方力量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六)加强宣传激励。对在乡村建设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服务家乡意愿强烈的在乡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村级后备力量加强培养使用。支持行政村设立荣誉墙,营造行善、崇善、尊善氛围。鼓励各地对家乡建设贡献大的企业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项目留名支持。大力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宣传,增强在村在外人士对活动的认知度,扩大活动影响力。及时宣传“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进展成效,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