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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物] 10月1日起 这些狗儿不能养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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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楼主
    发表于 2023-7-12 15:25: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重庆
    2022年12月14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第十二条规定“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按照各自禁养犬只种类目录规定,不得饲养相应的烈性犬、攻击性犬。

    日前,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发布了《重庆市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和大型犬标准(试行)的通告》,并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重点管理区: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
    一般管理区: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以外区域

    32种犬类 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都禁养

    01.藏獒
    02.纽波利顿(别名:意大利獒犬,拿破仑犬)
    03.巴西菲勒(别名:巴西獒犬)
    04.波尔多(别名:法国獒犬)
    05.杜高(别名:阿根廷獒犬)
    06.英国斗牛獒犬
    07.英国獒犬(别名:马士提夫)
    08.中亚牧羊犬
    09.高加索犬
    10.西班牙加纳利犬
    11.日本土佐犬
    12.标准牛头梗
    13.卡斯罗犬
    14.韩国杜莎犬
    15.美国斗牛梗
    16.斯坦福斗牛梗
    17.爱尔兰猎狼犬
    18.比特犬
    19.罗德西亚背脊犬
    20.苏俄牧羊犬
    21.比利时牧羊犬
    22.澳大利亚牧羊犬
    23.纽芬兰犬
    24.可蒙犬
    25.罗威纳犬
    26.圣伯纳犬
    27.阿富汗猎犬
    28.猎狐犬
    29.猎鹿犬
    30.威玛猎犬
    31.波音达猎犬
    32.捷克狼犬         
    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不适用于特殊用途犬只。军用犬、警用犬、导盲犬、应急救援犬、海关缉私犬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已经饲养的烈性犬和攻击性犬可以继续饲养吗?
    《通告》明确:2023年9月30日前,重点管理区已经登记以及一般管理区已经免疫的属于本《通告》所列的烈性犬和攻击性犬,2023年10月1日后,可以继续饲养。但是,应当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重新登记,并遵守有关行为规范,且重点管理区每户饲养犬只总数不得超过2只

    符合上述条件继续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的养犬人和管理人,除遵守养犬一般性行为规范外,还不得有下列行为(详见《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1.将一般管理区饲养的烈性犬、攻击性犬带入重点管理区;
    2.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未进行栓养、圈养,或者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
    3.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出户未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
    4.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超过1.5米。

    2023年10月1日后,不得新增饲养所列烈性犬和攻击性犬。
    对于违反禁养规定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原则上养犬人应通过放弃饲养并送到就近的犬只留检所、或者转让给其他地区人员等方式自行处理。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养犬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

    对于大型犬类的界定和养殖方式,《通告》也明确做出了规定。
    大型犬标准:肩高(站立时肩胛骨顶端最高处垂直地面距离)超过55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不含公布的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中华田园犬(土狗)参照大型犬管理。

    饲养大型犬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大型犬养犬人和管理人除遵守养犬一般性行为规范外,还不得有下列行为(详见《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1.饲养大型犬未进行栓养、圈养,或者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
    2.携大型犬出户未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
    3.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超过1.5米。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莫亚 杨雪仪 编辑 张娜)

    原标题:10月1日起 这些狗儿不能养了哦!

    来源:第1眼新闻

    (2楼)沙发

    发表于 2023-7-12 15:25: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头像被屏蔽
    (3楼)板凳

    发表于 2023-7-12 15:47:52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綦江县 重庆綦江县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4楼)地板

    2

    发表于 2023-7-12 15:53:07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个人觉得除了小型的可以养以外,大型的一律不准养更好,看到都吓人
    5楼

    发表于 2023-7-12 15:53:10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养狗这事说了多少次了,每一次到最后都是一纸空文。现在照样很多烈性犬带出门都不栓绳的。
    6楼

    发表于 2023-7-12 15:53:13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7楼

    1

    发表于 2023-7-12 15:59:04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寂寞的唱歌 发表于 2023-07-12 15:53
    养狗这事说了多少次了,每一次到最后都是一纸空文。现在照样很多烈性犬带出门都不栓绳的。

    有些人把狗当她的先人贡起
    8楼

    发表于 2023-7-12 16:01:49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早就应该出台这样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了
    9楼

    发表于 2023-7-12 16:03:20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爬上枝头看月 发表于 2023-07-12 15:59
    有些人把狗当她的先人贡起

    不是当他先人供起,那就是他先人。
    10楼

    发表于 2023-7-12 18:01:30 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中国
    放心我的实力不允许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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