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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綦江区内有个别单位,把【綦江区教委(2023)36号】文件,异向领读了,可悲 ! ! !
綦江区创建卫生城市,当然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是,不要把一切事情都归于每一个公民、不要给开车一族施加太大的压力……
比如:
1、开车违章,都是驾驶员们不想做的事情,但是,事与愿违……不违章,可能不嘛???遭交警处罚,理所当然。交警处罚了,还要遭单位从重处罚,是不是有点过了…………
2、创卫生城市,车车确实不该违停……原来违停交警处罚的200元钱都下降到了100元钱,都是人性化考虑的,但是:近期,綦江区内有个别单位,误读了綦江区教委【2023、36】号文件,把一切行车违章都施加给开车人员,说只要你一个季度有两次违章,都要在单位受到相应的绩效工资的处罚……
咦,单位的权利比交警的权利更大了,劝各位有正式单位的人们最好不要买车了……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涩脚呢???
3、交警认为的违停,首先是短信通知第一次马上开走……然后过几分钟通知第二次马上开走……几分钟过后还没有开走,第三次短信通知了你已经违停了……当然该遭处罚!!!
但是啊!!!最近有个别单位,约谈了你的员工: 在綦江城区,开车进车库的时候,由于近车库的时候有点堵,遭了一次短信通知近快驶离……就遭单位约谈了,警告了……
我的天啊!!!这都叫违章吗?
綦江城区,抓拍摄像头,有些要一两分钟才来短信叫你近快离开……有些摄像头几十秒钟就来短信叫你近快离开……交警确实是人性化,起码发三次短信才叫违停!
出台政策是好的! 但是对政策的解读一定要透澈,政策的实施办法一定要接地气!一定要人性化!不要随意给你的员工施加太重的压力 ! ! !
衷心祝愿: 綦江区创建卫生城市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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