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 府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 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綦江人社〔2020〕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毕业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二)年龄30周岁以内,性别不限,现家庭成员中有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除外;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二)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其他不适宜岗位要求的情形。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綦江区扶欢镇社保所。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咨询电话:023-61270042(陈老师)。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扶欢镇人民政 府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六、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考察人员,主要对政治思想品格、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或者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八、其他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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