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网消息(记者 张静)3月15日,记者从区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我区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截至目前,全区已有4418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缴存额达719万元,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群体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2021年8月11日,重庆市正式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后,成为全国首批6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区也随之开展试点工作。
“凡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无固定工作单位、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餐饮住宿服务、建筑装修、快递外卖、网约车服务、家政服务、零工劳动、网络主播等非全日制、新业态从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以自有资金缴存住房公积金。”区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缴存公积金后,市民在我市城镇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目前首套住房公积金五年期(含)以下年利率为2.6%,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1%;第二套住房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利率为3.02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575%。以此为例,如果贷款100万元,贷款30年,按年利率3.1%,与商贷相比最高可节省贷款利息约24万元,可有效助力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
原标题:我区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来源:重庆綦江网 https://www.cqqjnews.cn/qijiang_Department/Department50/2023-03/16/content_456318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