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开展公交车星级驾驶员评定 提升行业文明服务质量
近日,区交通局在渝运集团八分公司试点开展公交车星级驾驶员评定。
据悉,星级驾驶员评定活动实行个人自愿申报和公司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评定标准为公交车驾驶员在2个月内(新进公交车驾驶员3个月内)无有责投诉、有责事故、违章行为,评定为星级驾驶员。此外,星级驾驶员评定还实行流动进出机制,凡有星级驾驶员发生有责投诉、有责事故、违章行为,当月起将被取消星级评定。据统计,自试点活动开展以来,今年第二季度公交车驾驶员好人好事162件,服务投诉明显减少,同季度有效投诉仅3起,较第一季度下降40%。
下一步,区交通局将在客运、出租、驾培和维修等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行“评星”活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星级文明服务评价体系,着力提升行业文明服务质量,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贡献交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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