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重庆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62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就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88号)的精神,按照《重庆市 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基层管理服务岗位的实施意见》(綦江人社发〔2020〕3号)的要求,经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基层管理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1个基层管理服务岗位。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綦江区户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2021年应届毕业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他不得招聘为基层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面试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由报名者本人或委托相关人员进行报名,组织推荐报名由各村( 社区)向镇社保中心提供推荐表,并通知推荐人员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5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石壕镇政务服务中心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除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两寸照片3张。 3.资格审查。我镇根据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告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说明不符合的原因。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5月17日 考试地点:待定 考试形式:面试。 招聘由石壕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者。 (四)考察 对考试合格人员,由各管理主体单位组织进行考察,重点对本简章第三条第二款(报考条件)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务考察组提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者,由镇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岗位培训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 (六)岗前培训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壕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我镇将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相关手续。我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劳动报酬 不低于本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六、退出基层管理服务岗位的情形及方式 (一)违法。基层管理服务岗位人员在签订合同后,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的,从受到处罚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二)处分。基层管理服务岗位中的党员同志,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三)违规。基层管理服务岗位人员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有三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务协议。 (六)其它。基层管理服务岗位人员不适应现有工作岗位的其它情形。 七、附则 本简章由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解释。 联系电话(镇社保中心):13364083409 联系人:孙兰兰 监督电话(镇纪检监察室):48752054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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