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首批通过评估重度失能人员本月起享受长护险待遇
为给失能人员家庭“减负”,提高失能人员生活质量,根据重庆市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区成为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试点区县。凡是重度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当月前连续参加2年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均可在区医保局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我区首批评审共收到37份申请资料,经过失能评估专业机构上门初评、专家集中评估并公示无异议,共有35人达到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标准,本月起开始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发放标准:护理机构集中护理或者居家上门护理的为50元/天,居家个人护理的为40元/天。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实行动态管理,经动态管理评估失能等级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停止其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通讯员 曹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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