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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耳朵”)管理,确保国家信息安全,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现就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擅自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审批擅自生产、进口、销售、安装、使用的均属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2倍以下的罚款。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地面卫星设施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开展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四、欢迎广大群众对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48621127。
特此通告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来源:綦江文旅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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