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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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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5 10: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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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 重庆
綦山 发表于 2022-04-14 17:29
请把矛盾程序主次分清楚, 一、7岁小女孩监护人、 责任人 是谁?公安机关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没有立法权、监督权,更没有擅自篡改法律权利。 二、既然百姓把矛盾交到派出所就应该按法律规定处理,而不应该采取打太极混淆 矛盾点,隐藏矛盾 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社会矛盾激化点 。 三、如果确实找不到7岁小孩监护人应该1、将小孩移送到ZF孤儿 收容机构,报检察院, 法院以遗弃罪罪起诉 该小孩的监护人,法院公告送达,法院判决后仍然找不到监护人 ,全国通缉 ,捉拿归案。让小孩儿的监护人知道遗弃罪是要坐牢的 ,还社会一个公道。
说得好!这种家庭孩子无论送爷爷还是爸爸那日子都不会好过,建议立即推行社会化抚养,直接剥夺父母抚养权,孩子改由国家相关机构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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