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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倒公共财物逃逸 不可取!
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有些驾驶员认为自己造成的情况并不是那么严重,心存侥幸选择逃逸,这种行为终究难逃法眼。
“以后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4月7日,在綦江区公安局隆盛派出所,驾驶员陈某对民警承诺道。原来,4月2日凌晨2时许,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货车从重庆青木关前往黔江,一路开到隆盛镇石梁村路段时才发现走错了路,陈某准备掉头从隆盛上高速,结果倒车时车尾不小心挂倒了路边的太阳能路灯杆,而陈某径直驾车驶离了现场。
近1个月来,隆盛派出所还查处了另外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3月10日,徐某驾驶小轿车在隆盛卫生院门口倒车时,撞断卫生院停车场自动栏杆后逃逸。3月27日,驾驶员黄某驾驶小轿车途经隆盛镇振兴村劝导站时,将劝导站栏杆支架撞断后逃逸。
目前,民警对以上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
民警提醒
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主动报警,通过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处理,不要心存侥幸,否则不仅要自掏腰包赔偿损失,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平安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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