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綦江:向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亮剑”
“被告人罗某已在正义网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且彻底删除了网盘上非法存储、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近日,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判决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綦江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了该案的相关执行情况。
时间回拨到2019年11月,20出头的待业青年罗某无意中发现向一些游戏、赌博平台客服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可以获得额外好处,就出售一些亲友信息给买家。尝到甜头后,他便一发不可收拾,彻底沦为金钱的“俘虏”,进而发展到和陌生人任意地在网上交换、贩卖所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
2021年5月,公安机关对罗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立案侦查,并从其持有的电脑、手机中共提取出疑似公民个人信息数百万条。9月,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綦江区检察院检察一部在审查时认为该案导致不特定公众的信息有泄露的风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便将线索同步移送至本院公益诉讼部门。
罗某的行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公益诉讼的民事责任,这也要求承办检察官必须更加严谨、精准地办好这起案件。为保证案件质效,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公诉检察官饶光兰从罗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有效数据、获利数额、公共利益损害后果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意见。
经补充侦查后,罗某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被确定为300余万条,可罗某记不清具体获利金额,银行流水、聊天转账记录也无法一一对应,案件办理一度陷入了僵局。面对这样的难题,饶光兰和同事通过分析研究相关司法案例、逐一梳理数百页的银行流水,并结合罗某售卖交易的日常习惯,最终认定其非法售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金额为7万余元。
与此同时,该案的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也有序进行着。“罗某利用互联网非法获取并向他人提供海量公民个人信息,已导致众多不特定人的信息长期面临受侵害的风险,严重侵扰私人生活安宁,扰乱公民个人信息正常的收集、使用、流通秩序,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綦江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刘小平说,这类案件个人维权成本高、难度大,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可对侵权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2021年11月11日,綦江区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罗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指控罗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除要求追究罗某的刑事责任外,还提请判令罗某支付赔偿金,在国家级媒体就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彻底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注销侵权用网络账号。
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并要求罗某支付赔偿款7万余元;在省级以上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彻底删除,消除危险。
“大数据时代,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就是保护我们正常的社会秩序。针对此类犯罪行为,五分院及辖区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法为器,努力筑牢公民个人信息防火墙,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四部主任王启勇表示。
新闻多一点: 六项机制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021年8月,重庆市检察院联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出台《关于加强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协同治理工作的意见》,共同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资源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处置和信息发布六大机制。这标志着重庆市不仅率先从司法实践层面明确App侵犯个人信息的各监管部门职能,同时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纳入公益诉讼范畴。同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公民个人信息,正在纳入全方位司法保护之中。
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五部、重庆检察五分院、綦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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