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21年度綦江消费投诉分析报告出炉,被投诉最多的是......
根据全区消委会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1年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02件,解决685件,投诉解决率97.5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6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3件,加倍赔偿金额2万元。全年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983人次。 如上图所示,在所有投诉问题中,质量问题占39.29%,其他问题占15.60%,价格问题占13.91%,售后服务问题占8.65%,合同问题占6.95%,计量问题占6.77%,安全问题占4.32%,假冒问题占2.07%,虚假宣传问题占2.07%,人格尊严问题占0.38%。 产品质量、其他和价格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68%以上。 2021年度,商品类投诉中,食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社会服务类、日用商品居前五位。 (一)食品类商品投诉位居首位
2021年,食品类商品投诉186件,占总数的26.35%;在商品大类投诉中位居第一位。主要表现在:
1、食品销售问题,部分超市销售快过期的食品没有醒目标识、将新鲜食品与非新鲜食品混合打包销售等。
2、散装食品问题,一些网店在不具备分装资质的情况下自行对食品进行分装销售,安全卫生难以保障。
3、食品包装标识问题,有的食品包装标准事项不规范、部分进口食品没有贴中文标签或者存在标签瑕疵等。
4、部分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日常管理不到位。 (二)服装鞋帽类投诉问题多
2021年,服装鞋帽类投诉132件,占总数的18.69%;在商品大类投诉中位居第二位。主要表现在:
1、消费者购买的服装短时间内出现褪色、变形、面料起球等影响穿着的问题。
2、鞋子出现脱胶、褪色、断底等质量问题。
3、服装、鞋帽出现质量问题时经营者不履行销售承诺,拒绝退换货或维修、补偿等要求。
4、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名牌服装鞋帽,欺骗消费者。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监管力量薄弱,商贩流动性大,假冒产品相对比较多。
(三)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仍是热点
2021年,家用电子电器类106件,占总数的15.10%;在商品大类投诉中位居第三位。主要表现在:
1、商品质量问题投诉突出。商品质量问题投诉中,外观破损、性能故障等情况反映较多。由于消费者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难以在选择商品时辨别产品材质及性能的低劣,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家用电器类商品质量问题,投诉居高不下。加之各大商场为了提高销售量争相推出家电促销活动,家电价格降低的同时,却带来了商品品质下降和相关售后服务的缩水。此外,在批发市场、农村等地销售的家电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属于“三无”产品,产品功能和性能指标达不到标准,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2、售后服务不到位。 商家售后服务不到位,如在售后维修阶段存在厂家与商家相互推诿现象,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够积极,故意拖延维修时间。维修时没有标明价格条款,收费不合理,更换零件以次充好,维修后没有相关的维修纪录,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导致维修后故障重现。在家电配送安装调试等售后服务环节,容易出现商家提示不到位、消费者误操作的情况。超出保修期的商品,厂家与商家缺少沟通,为消费者尽到义务较少,诚信与责任意识不强等。除此之外,维修售后遇“李鬼”也是消费者防不胜防。
3、误导消费现象频发。如有一些商家利用低价吸引消费者,但却在产品性能、品质上 打折扣,实际与宣传不符。一些不良商家通过在商标和厂址上故意做些细微修改,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导致品牌山寨化现象严重。
为了让你购物放心、消费舒心 接下来 綦江区消委会还将在 建立健全机制、深化跨区域协作 等五大方面下功夫 共筑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 加强重点人群消费维权
加强特殊群体消费教育,针对老年人和青少年防范意识薄弱这一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消费知识进 社区、进课堂活动,引导老年人和青少年自觉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遇到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2、 建立健全非诉讼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与当地法院的沟通协调,通过委派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指导调解等方式,在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方面与当地法院进行深度合作,借助司法强制力提升消委会化解消费投诉的效能和公信力。
3、 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
对预付费消费纠纷、群体性投诉、经营者拒绝调解等案件,以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为突破口,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由区消委会支持适格的消费者代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深化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
綦江自贡两地消委会将围绕消费教育、消费引导、纠纷化解、社会监督、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进一步提升两地消委组织的业务能力。推进形成綦江自贡两地消委会干事“一条心”、工作“一盘棋”、维权“一张网 ”服务“一条链 ”的工作格局,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高质量发展,构建两地消费维权共治共享新格局。
5、 努力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格局
充分发挥消委组织理事会成员单位积极作用,推动建立维权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接受公众咨询机制、维权难点问题会商机制、重大消费纠纷联合调处机制、维权成果联合发布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放心、舒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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