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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听说新世纪搞活动,特别是购买商品超过488元可以参加抽奖活动。赶紧去买了两双鞋,485元。还差5块钱,又去买了双袜子凑起了501元。拿着收银小票去2楼抽奖台抽奖的时候,让人非常生气的事情发生了,抽奖台的工作人员说光是提供小票还不行,必须还要提供新世纪积分APP卡上面那个二维条形码。刚好我的积分记在我媳妇那个APP上,媳妇没有一起去。工作人员就明确告知这种情况,就不能参与抽奖。但是就在他身后那个抽奖广告上清清楚楚的写着,购满488元即可参与抽奖。我据理力争,工作人员说不行,这是他们的规定。然后就争执起来了,后来工作人员打电话来了一个女负责人。我对他们说,你们的活动广告上没有写,必须要提供那个条形码。现在我来兑奖的时候你们就要必须提供。你这是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那个女负责人说我们都是这样做。我说你们这种事先没有告知消费者,却让消费者来兑奖时设置这些条件完全就是欺骗。那个女负责人给我两个解决方案,要么提供新世纪积分卡上APP的条形码。要么我自己下载一个新世纪积分卡,把那个条形码提供出来。我明确予以拒绝。我跟他们说,你们新世纪公司作为一个国有大公司,这样欺骗愚弄消费者是非常错误的。你们的失误不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况且如果有一些老年机的老年朋友,他们没有这个APP,那么你们就不给他兑奖了吗?你们不是欺骗是什么呢?我说我要打12315投诉,他们说随你怎么投诉。后来旁边的消费者都纷纷指责他们的不对。那个负责人打了电话之后,才勉强同意我参与抽奖。从始到终没有一个人说抱歉。我出来之后非常生气,打了12315投诉。我是说的完全是事实。新世纪公司请你们出来解释一下,而且必须为这件事给消费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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